本网讯(通讯员王征前报道)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我省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这次企业退休人员是调整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体现人性化,既着眼现实,又照顾历史,既重公平和谐,又重长效机制建立;既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与缴费年限长短挂钩的机制,又合理确定倾斜对象。具体调整办法是仍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方法,即在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向退休时间早、年龄较大、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以及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在职取得高级职称、原工商业者、军队转业干部、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等特殊群体进行倾斜,让企业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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