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模范职工之家”南阳煤业公司职工消费合作社发展之道
本网通讯员 陈向阳
在南阳煤业公司,员工们争相参股盼望成为该公司职工消费合作社的社员。因为该公司本着“办店为民”的宗旨,维护了广大员工、家属的切身利益,让参股入社的社员尝到了甜头,职工消费合作社给职工群众带来了福音。
艰难办社为职工解忧
南阳煤业公司有员工家属近万人,矿区内有私营百货店50余个。1998年,受整个煤炭行业市场疲软及企业改制的影响,南阳煤业公司那时员工下岗多,人均年收入仅为7000元,再加之那时的物价不稳定,物价的涨幅压得员工、家属喘不过气来。在这种状况下,该公司工会积极响应省市总工会的号召,本着“平抑物价,服务社区;安置人员,服务企业”的宗旨,牵头组织职工参股办起了职工消费合作社,同年5月在公司本部设立总店,并在南阳庙、淝江、前进三矿设立连锁分店,主要经营食品、粮油、文化用品、针棉制品、鞋类及家电等商品。以参股50元股金入社,当时因矿区经济不景气,员工收入不高,入社的寥寥无几。为此,公司党委和行政给予了大力扶持。为使职工消费合作社充分发挥让利员工,平抑物价的作用,该公司采取了价廉物美销售,并以社员购物的多少来分红回报社员的举措进行调控,迫使矿区内的私营商店售价不得随意涨价。不出半年,以50元参股的社员人平收获了60元的回报,当时不稳定的物价也得到了有效遏制,并安置8名下岗员工再就业。自职工消费合作社创办以来,担任该公司工会主席的先后有蒋生、陈仁洪、石武军和王建军,期间,他们牢记办社宗旨,将职工消费合作社办得红红火火,不仅平抑了矿区的物价,而且先后分红回报社员达15次,分红资金累计达30余万元,当初仅以50元入社的社员除平时得到让利待遇外,最多的分红已达1000余元。职工消费合作社给广大员工、家属带来了“福音”,因此,要求入社的员工呼声越来越高,社员与日俱增。
苦心经营让群众满意
该公司加强职工消费合作社的内部经营管理,使之制度化和规范化,让利于职工,为群众谋福;让消费者满意,使“回头客”大增。
“三个明确”促经营。即:一是明确宗旨,让利于民。不以盈利为目的,服务企业,服务社区,在经营中做到商品供应价均低于市场价的5%-15%,对米、面、油等食品实行最低价销售,尽可能的减少员工生活开支,为员工排忧解难。二是明确职责,严把商品入口关。成立了以工会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工会会计任职消社主任及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职消社管理小组。从严把好采购关,营业员逐月根据货物库存及销售状况制定进货计划,并由库房保管员核对后经职消社主任初审,再报公司工会主席审定签字后按照“货比三家,价廉物美”的原则外出采购。采购的商品实行凭票逐项验收入库,由库房管理员签字验收,凡发现“质”和“量”的问题均及时与商家妥善处理,否则由采购员赔偿损失。三是明确任务,完成营业总额。规定公司本部总店每月不少于1.5万元的营业额,南阳庙、淝江、前进三矿的分店分别不少于7000元的营业额,超额完成的部分按2%奖励站店的值班员,未完成的按2%进行处罚。
坚持原则严管理。实行了坚持“六不”、“两有”、“一对口”原则,“六不”即:确保商品“不霉、不腐、不烂、不坏、不潮、不爆”;“两有”即“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一对口”是指商品与账簿相符合。在发货环节上,采取凭领单发货、领货人与保管员当面交接签字制,以领单作月底结帐凭证。与此同时,还强化了销售管理,本着“顾客就是上帝”、“对社员负责”的宗旨做到优质服务,热情服务。以顾客的满意度为标准,在店内设置了顾客意见薄,设立职消社财务专账,做到了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并实行日清月结,商品摆放规范,明码标价,整洁干净。值班人员不离岗,不缺岗,凡出现偷、盗及损坏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值班人员照价赔偿。2007年12月,当月值班的职消社主任罗蓉在售货时不慎被一外地顾客“掉包”,拿走2条“黄芙”、2条“蓝芙”和2条“白沙精品”,在当月打移交时,值班员罗蓉自掏腰包照价赔偿1500余元。正是凭着规范管理,让利于民的经营之道,该公司职工消费合作社创办以来,在激烈的市场经营中勇立潮头,营业总额达400万元,让利消费者40余万元。
本着“两个维护”的宗旨苦心经营,收获颇丰。在白沙矿区仅有的该公司职工消费合作社不仅在职工群众中有口皆碑,而且多次受到省总、省煤总工会及衡阳市总工会领导的充分肯定。该公司工会2004年度荣获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并于2000年、2006年、2007年度先后被衡阳市总工会,衡阳市技协授予“职工消费合作社先进单位”,曾担任过该公司的工会主席蒋生、石武军及现任工会主席王建军先后荣获“职工消费合作社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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