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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煤业集团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年08月08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4月11日至5月11日,省委巡视第九组对湖南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6月1日,省委巡视第九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省委巡视工作要求,现将集团公司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力抓好整改工作到位

   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直指问题、深刻尖锐,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湘煤实际。巡视组反馈巡视整改意见后,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响应、主动作为,坚决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按照“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统筹推进”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巡视组反馈意见第二天上午,集团公司即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有关指示要求,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要求,坚决诚恳接受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同时强调,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是当前最大的政治,是集团公司面对困难,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大契机,是对每一个领导干部党性觉悟的重大考验,一定要充分认识省委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对巡视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职工群众满意。

   (一)齐抓共管抓整改

   及时建立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督查机制,形成抓整改工作的坚强领导。巡视组反馈意见第二天,集团成立以董事长廖建湘、党委书记罗瑞锋为组长,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和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罗瑞锋具体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及党委成员、股份公司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推进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实行整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规定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跟进措施。全集团各级党委(党组)积极对照整改任务,各负其责、逐项落实,对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同时,通过每周编印一期简报的形式,印发各单位各部门,及时通报整改工作情况、做法和经验,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了领导抓,抓领导,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

   集团党委要求从自身做起,带领全集团各级党委(党组)自觉担负起全面领导整改落实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要求,集团各级党委、领导干部,特别是集团、股份公司高管,要始终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记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牢牢把握整改落实的原则,加大整改落实的推进力度,紧紧围绕巡视组的整改意见和要求,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企业、对员工、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梳理巡视反馈意见,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不怕丑,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整改工作。

   在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集团公司党委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一研究细化分解为6大方面40个项目,列出详细清单,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人、考核要求、整改措施、整改任务完成的具体时间、验收标准。制定下发了《湖南省煤业集团党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第九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截止到8月3日,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期内,集团召开了7次党委会议、4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召开2次全集团电视视频会议,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三)严督严查抓整改

对所有整改工作,实现项目制,“一个问题、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并加强整改落实的督办督查。6个方面,40个项目分工到位,责任到位。党委工作部牵头整改11项,人力资源部牵头整改17项,纪检审计监察部牵头整改6项,工程管理部牵头整改2项,集团与股份公司财务部牵头整改3项,战略发展部牵头整改1项。同时,对应划分责任领导,由董事长廖建湘、党委书记罗瑞锋亲自督察,定期考核。对其中“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方针政策有差距。”“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好。”“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班子不团结,存在团团伙伙现象,政治生态恶化。”“党费缴纳严重不足,党员义务履行不到位。”等24个重点难点和社会关注度高的焦点问题整改项目,由董事长、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办与指导。

对巡视组移交的编号为1—37的信访举报件37件,及其中14件要求我公司依法依纪依规予以认真处理和6个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的问题线索,集团公司董事长廖建湘、党委书记罗瑞锋挂帅,亲自督办,成立了4个专项调查工作组,抽调专人、落实经费、制订方案,全力以赴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截止7月29日,4个专项调查工作组已经完成了相关调查,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涉案人员提出了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留党察看等处理意见。对37个信访举报件中的23个一般问题,已全部责成纪委调查处理,并进行公开答复。

    (四)盯住“笼头”抓整改

按照巡视组要求,集团公司认真做好了班子成员的相关工作,2个月来,集团公司董事长廖建湘、党委书记罗瑞锋分别对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全体高管逐一进行了70多人次的专题约谈,就整改落实工作和相关问题谈心、沟通、商讨,针对与其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对巡视中涉及相关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问题作提醒,警示、诫勉谈话。做到“扯袖子”“出出汗”“红红脸”。对巡视组关注度高,干部职工反应大,隐患明显的有关问题,采取重点约谈,深度分析,专题调研的方式,抓住关键少数,抓住整改笼头。2个月来,两位党政主要领导共调研基层单位40多个,开展针对集团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工作谈话200余人次,诫勉谈话70多人次,提醒谈话50多人次。

(五)问题导向抓整改

强化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落实整改,集团公司把整改显性问题与潜在问题、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提出,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要在一对一、点对点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见微知著,举一反三,统筹结合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同时,坚持整改巡视反馈问题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相结合,坚持整改巡视反馈问题与企业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将整改融入推进集团“确保安全、增产增效、扭亏增盈”工作的全过程。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和整改成效开创企业党的建设和转型发展新局面。

问题导向,立行立改。2个月来,我们力求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集团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集团确保安全、增产增效、扭亏增盈、改革发展任务的过程。全集团截止到7月底已连续实现安全生产500多天,创造了历史最长安全生产周期。二季度环比一季度减亏126万元。其中,股份公司二季度环比一季度减亏1640万元。全集团有72%的单位6月环比5月增利或减亏。改革调整有新进展。湘潭、辰溪两个公司破产主体工作将于8月底基本完成,三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截至6月末,全集团在册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4333人。政策争取有新成效。上半年集团公司争取国家去产能政策资金5.9亿余元;成功申报14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获批中央补助资金1.12亿元,地方配套资金4486万元。资本运营有新突破。集团公司有立达矿装、黑金时代成功登陆全国性资本市场,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干部队伍有新风貌。全集团全力打造“和谐湘煤、廉洁湘煤、高效湘煤”,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转变。

 (六)落实“常”“长”抓整改

     以整章建制为重点,落实抓常抓长。我们在对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对涉及整改的各种制度、办法、措施和管理流程,组织进行修订、完善、再造。到目前为止,全面修订了《湘煤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湖南省煤业集团公司委员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决策实施意见》、《集团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制度规定23个;下一步还将对《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集团公司干部谈话谈心制度》、《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完善和补充;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全力抓好整改项目落地

   对省委巡视第九组反馈意见的6个方面、40个问题,集团公司党委逐一按照时间表、线路图、责任人,明确目标,列出清单,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一)“政治意识比较淡薄、党的领导存在缺位”整改情况(共6个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方针政策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不断提高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重大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一是重新修订了《湘煤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制定了2016年党委中心组学习方案,确保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两落实,今年5月到7月,集团公司党委结合“两学一做”组织了两次中心组学习;集团、股份公司班子成员到基层上党课21人次。董事长廖建湘、党委书记罗瑞锋带头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三是强化对所属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的检查考核,并将其作为衡量班子是否讲政治规矩、守政治纪律的重要标准。今年7月中旬,集团党委组织3个督导组分别到资兴、涟邵、白沙矿区的32个单位,就基层党的建设、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强化各级党委对中央、省委和上级决策部署的执行力,较好地体现了党委政治引领作用。

   2、针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好。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着力健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解决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坚持“三重一大”、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关键性问题。集团公司重新修订了《中共湖南省煤业集团公司委员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决策实施意见》。规定凡是企业重大决策必须先由党委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涉及发展战略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理班子作出决定。二是党委会原则上不与党政联席会合并召开,充分体现党委引领政治方向、把握发展大局的核心作用。

    3、针对“班子不团结,存在团团伙伙现象,政治生态恶化”问题

   整改情况:不断优化集团政治生态。新班子组建后,强调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提出建设“和谐湘煤、廉洁湘煤、高效湘煤”。集团公司两位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强调各级班子必须加强团结,今后谁搞团团伙伙,坚决严肃处理。同时,修订《集团公司所属领导人员管理办法》,采取有力措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集团及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五湖四海,和谐共事。

4、针对“组织建设缺失较严重。2006年成立以来,集团党委、直属党委、直属机关党委、16个二级单位党委从未召开过党代会(党员大会)”问题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认真搞好集团各级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一是成立了集团公司党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目前已制定筹备工作方案;二是明确集团公司党代会和换届工作在今年11月前后举行,所有二级单位党代会在11月上旬以前完成。三是加强对二级单位党代会按期和正常换届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5、针对“重业务、轻党建,对党建工作不上心,应付了事,党员教育抓得不紧,党的重要活动开展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聚精会神抓党建。一是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二是全面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四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五是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六是积极组织开展党内主题活动。

6、针对“党费缴纳严重不足,党员义务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党费缴纳坚决到位。一是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罗瑞锋同志亲自担任组长。二是对照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的规定,组织学习,提高认识。三是责成总部机关党委、财务部、劳资社保部摸清底数,经核定集团公司总部党员应缴纳47.5万元,确保8月中旬收缴到位。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集团及所属单位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二)“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存在缺失”整改情况(共7个问题)

7、针对“集团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要求没有落到实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身上,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切实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修订完善了《集团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新制定了“两个责任”操作手册等制度或办法。二是强化责任分解,建立执行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三是强化学习、开展警示教育,构建廉洁湘煤长效机制。四是加大巡视检查考核力度。

8、针对“存在不讲政治纪律,包庇纵容违纪行为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坚持领导带头作好表率,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严厉惩处腐败行为。建立健全干部定期约谈制度,从严各级干部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对包庇纵容违纪行为的现象进行严肃查处。8月4日召开了党委会,决定对有关问题进行重新核查。

9、针对“集团党委没有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干部管理存在宽、松、软、乱”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切实解决干部管理宽、松、软、乱现象。一是切实落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二是健全完善集团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评价机制。三是修订完善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十项规定》,坚决查处干部管理存在的宽、松、软、乱的行为,防止出现各种乱象。

10、针对“纪委聚焦主业主责不够,不符合“三转”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集团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将精力集中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一是尽快配齐纪检监察力量,以满足工作需要。纪委书记设专职。二是与集团公司党代会同步进行集团公司纪委换届选举。各二级单位纪委与本单位党代会同步进行换届。2016年11月底前完成。8月4日,集团召开党委会、董事会,对集团公司纪委委员和纪检审计监察部负责人进行了补充调整,下一步还将调整充实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

11、针对“集团纪委未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对重要部门、重点领域、重大工程没有做到有效监督,警示教育查办案件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效能监察,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对重要部门、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做到有效监督。一是配齐配强纪检干部,增强办案力量。今年9月底前要按照规定配足配强纪检干部,做到人员、经费、制度到位。二是扎扎实实开展重点项目的效能监察,尽快建立完善集团公司重要部门、重点领域、重大工程有效监督制度,2016年12月底完成。三是积极组织专门力量查办各类案件,强化震慑效果。四是制定了《湖南省煤业集团落实党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效能监察实施细则》等制度办法。

    12、针对“2013年12月,审计报告指出多个问题,集团公司纪委以各种理由不介入、不调查、不处理”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监督责任,强力推进审计问题整改。一是对审计报告提出要求整改的21个问题进行整理,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二是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目前,已完成“费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和审计报告中几个重大问题的整改。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13、针对“集团纪委平时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没有做到抓早抓小,“四种形态”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按照构建“四种形态”的要求,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和干部任前、任中及诫勉谈话制度;坚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切实防范未然,坚决防止小错铸成大错的发生。今年6月至7月,集团人力资源部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进行了抽查,全集团共有212名领导干部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表。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了提醒、诫勉谈话,共有100多人次。

  (三)“决策不民主、三重一大形同虚设”整改情况(共2个问题)。

14、针对“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存在失误,造成巨大经济亏损”问题

整改情况:切实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集团公司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由董事长廖建湘、党委书记罗瑞锋任组长,由党委工作部、战略发展部、企管业考部、工程管理部、纪检审计监察部负责落实整改方案。二是加大决策失误投资项目审计清算力度,由纪检审计监察部牵头,相关部室参加并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介入,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审计清算基础上,分清责任,坚决实行问责追究。三是由集团法律事务室负责,加强法律诉讼,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修订完善了《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今后必须严格坚持这一制度。

15、针对“重要人事任免集团研究不够,存在个人说了算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选人用人政策和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防止用人上的随意性,防止用人失察,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修订完善了《中共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决策实施办法》、《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并将长期加以坚持。

(四)“内部管理不规范、涉嫌腐败频发多发”整改情况(共8个问题)

16、针对“招投标不规范、存在不按规定招投标、围标串标、层层转包”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依法依规,切实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一是由集团公司纪委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对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中不按规定招投标的项目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严肃处理。二是由工程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严格检查《集团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严肃问责。三是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扎紧制度笼子,构建长效机制。

17、针对“部分投资行为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现有投资管理制度,坚持“三不投”原则。即不赚钱的项目不投;有钱赚投不起的项目不投;没有专业团队操作的项目不投。二是责成相关单位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同时严格问责。三是进一步严格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四是加强投资风险控制。五是实行项目投资后评估,建立完善项目投资后评估体系,杜绝投资行为不规范等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8、针对“部分工程项目严重超概算,有的超出上亿元”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工程管理,防止项目建设工程超概算。一是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按照项目决算结果进行资产管理,对项目严重超概算的情况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并将整改情况和情况说明报集团公司。二由纪检审计监察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对项目投资严重超概算问题进行审计核查,对涉及违规违纪问题,必须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三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的考核,严控项目工程建设投资概算。2016年9月底完成。

19、针对“反映利用职务之便索拿卡要、贪污受贿”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两个责任”,严肃查处“索拿卡要”违法违纪行为。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清除“索拿卡要”现象。二是制定《集团公司关于开展“索拿卡要”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索拿卡要”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开展警示教育,严肃查处“索拿卡要”违法违纪案件。

20、针对“个别领导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物资设备采购和生产经营活动,涉嫌以权谋私”问题

整改情况:整章建制、严禁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一是由纪委牵头,组织力量对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今年6月到7月,集团公司党委组织专门力量,由党委工作部牵头、纪检审计监察部、工程管理部参加,对楚湘公司棚改工程建设违规招投标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重大违规违纪并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问题,已以集团公司党委名义向省国资委进行了汇报。目前这个问题正在处理中。二是整章建制,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物资供应分公司、财务部、纪检审计监察部等相关部门正在起草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016年9月底完成。三是严肃查处“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生产经营活动”等违法违纪案件,发挥纪委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

21、针对“兴源矿业公司周家坳西北采区承包项目会计资料丢失,存在故意隐匿或销毁的嫌疑”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问责,推进和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兴源矿业公司周家坳西北采区承包项目会计资料丢失,是严重的渎职行为,必须查清事实、严肃追责。一是责成白沙实业公司对楚湘公司会计资料丢失问题进行组织调查和严格问责, 6月29日,楚湘公司对主管会计熊吉会予以解聘,对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目前,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已报集团公司。二是全集团开展一次会计档案管理专项检查,8月份完成。三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会计资料保全财务规章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8月15日前完成。

22、针对“一些二级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虚开发票,虚构合同套取资金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专项财务检查,严格问责查处。一是责成财务部、纪检审计监察部立即组织调查,严厉查处虚开发票,虚构合同套取资金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法纪责任。二是强化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举一反三在全集团开展财务专项检查。三是对于查实的经济业务问题,对公款用于个人消费或非法侵占资金的个案移交纪委依纪依规处理。三是完善内控制度,已制定相关规定。

23、针对“财务制度不规范,存在较大漏洞。个别单位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采购未签订合同,一些单位无发票、假发票、白条报销支出且数额巨大”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财务管理漏洞。一是立即组织进行财务专项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严厉查处,严格问责,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二是对涉及腐败问题的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修订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情况(共12个问题)。

24、针对“近亲繁殖、任人唯亲、任人唯利”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防止任人唯亲,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纪检审计监察部牵头、党委干部部组织专项调查组对某矿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提拔亲属担任本公司副总进行调查核实,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理,对提拔的副总重新进行考察选任。

25、针对“存在用人失察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干部考察,防止用人失察。启动用人失察问责机制;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和程序,规范完善集团公司选人用人程序和办法,修订完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从制度上防止用人失察。

26、针对“集团进人方式不透明,存在大量未经过集体研究一把手签字进入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把新进员工入口关。加强各级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集团公司总部机关进入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集团公司员工调入调出程序,从制度上防止一把手签字说了算。人力资源部、劳资社保部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员工入职,并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检查监督,严格问责。

    27、针对“存在临时动议干部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防止临时动议。一是要从制度上杜绝临时动议。建立完善党政主要领导之间、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之间的酝酿沟通机制,不允许临时动议干部。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允许在实际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

28、针对“2013年以来,集团公司提拔重用的干部,大部分未经过会议推荐,且曲解考察过程,通过定向考察予以提拔重用”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基层单位干部考察的公示和监督。严格依照政策法规和程序提拔使用干部,完善集团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程序,坚持群众公认和组织意图相结合,完善集团公司选人用人程序和办法,特别是要加强对基层单位干部考察的公示和监督。

29、针对“集团党委会研究干部讨论不充分或根本不讨论就直接表决,且实行实名票决制,不符合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三重一大”制度,确保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集体决策。一是修订完善了《集团公司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集体决策实施办法》、《集团公司党委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二是规范完善了集团公司选人用人程序和办法。三是加大问责力度。

30、针对“个别二级单位,简单采用公开选拔和竞聘上岗方式确定中层管理人员拟任对象,没有经过考察和党委会研究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程序,强化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监督。集团公司党委切实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二级单位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依照政策法规和程序提拔使用干部。对违反规定选拔使用干部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31、针对“个别二级单位存在突击提拔干部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强化问责力度。对某矿业公司总经理在调离前夕,突击提拔、调整10多名管理人员,查明情况属实。集团公司党委立即组织了调查,并对该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分别给予了党纪处分,责成该公司党委撤销这次突击提拔干部的决定,同时在全集团进行了通报。下一步,集团公司党委将加强二级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履行好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突击提拔干部的现象发生。

32、针对“干部日常监督制度体系不够完善,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干部日常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重大事项报告及问责工作并完善相关考核办法。同时每年对二级单位党委进行一次政治巡视,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33、针对“存在集团内管理干部承包经营现象,将管理干部身份等同于社会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抓好清理工作,切实规范领导干部从业行为。集团公司制定下发《关于禁止集团(股份)公司内部管理干部承包经营的规定》;同时,立即组织对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人员承包经营的行为进行清理并作出处理,今年8月底完成。

    34、针对“干部档案管理存在漏洞,材料缺失较严重,归档资料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切实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定《集团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办法》,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同时,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加强对所属单位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技能培训,进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对215名在职中层以上干部档案进行了清理,共收集材料427份,整理入档368份,切实加强和规范了干部档案管理。

    35、针对“集团公司存在档案涂改现象,少数干部出生年月有明显涂改痕迹”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纪律,提高干部工作的严肃性。根据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安排专门力量对集团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档案进行了专项审核,全面调查核实档案造假行为,发现涂改出生日期的有5人。按照正本清源的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对真实年龄进行了重新认定。另对18人的档案进行了纠正。

(六)“作风建设不够深入、四风问题仍然存在”整改情况(共5个问题)。

36、针对“少数领导干部政绩观有偏差,存在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完善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工作和政绩评价机制,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从制度上防止政绩、形象工程。一是坚决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严格规范工程立项管理,深入调研,科学研判,坚决防止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修订完善了《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37、针对“少数领导干部脱离基层群众,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出台政策,执行制度不尊重基层意见”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一是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集团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工作联系点制度,联系点领导和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切实帮助联系点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加强和改进基层调研工作,印发了《湖南省煤业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从制度上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8、针对“一些领导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不扎实,高高在上,对职工群众困难漠不关心”问题

整改情况: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成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强化工作督办和考核。二是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修订完善《关于对违反集团公司纪律作风建设规定和侵害职工群众利益行为进行问责的暂行规定》,从制度上解决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的问题。

    39、针对“一些领导干部讲排场、图享受、经常出入高档场所、打牌赌博、奢侈浪费”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艰苦奋斗和“廉洁湘煤”教育,防止“四风”反弹。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开展“廉洁湘煤”和艰苦奋斗教育。二是切实加强全面费用管理,修订完善《湖南省煤业集团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集团(股份)公司直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指导意见》。三是切实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凡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集团公司“五严禁、九不准”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0、针对“一些领导干部超范围、超标准享受待遇、大肆公款消费、利用婚丧嫁娶敛财”问题

     整改情况:拓宽监督渠道,严查顶风违纪。切实规范公务接待,修订完善《湖南省煤业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业务招待管理办法》。今年8月对所属各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按照要求在9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案件,绝不姑息。

三、全力抓好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

2016年5月11日,省委巡视第九组向我集团公司移交了编号为1—37的信访举报件37件,对其中14件要求我集团公司依法依纪依规予以认真处理,向巡视组汇报。6月下旬,又向我集团公司领导移交了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的问题线索6个(其中4个包括在14个信访举报件中)。总共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20个,涉案16个,涉及中层以上(处级)干部18人。为尽快完成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任务,集团公司董事长廖建湘、党委书记罗瑞锋亲自督办信访案件核查工作,成立了4个专项调查工作组,抽调专人、落实经费、制订方案,全力以赴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调查组在完成信访举报案件的调查后,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涉案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意见,并提交集团公司纪委研究,并于2016年8月4日经集团党委会研究,作出了处理决定。其中:集团纪委新立案调查问题4个,给予1人留党察看处分,2 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已办结老案件4个,已对1人作出了行政记大过、赔偿总经济损失额10%,1人作出了留党察看处分并撤销行政职务;1人作出了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单位,1 人由娄底市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自动离职;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予诫勉谈话4人;落实省委“一意见一办法”,进行提醒谈话2人;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问题2个;集团纪委立案进一步查处问题1个;暂存待办问题1个。

    四、全力抓好整改成果的巩固深化

   在目前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我们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整改责任进一步敲实,全面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确保集团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同时,将充分运用省委巡视整改成果,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在落实“两个责任”、“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使全体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固化为自觉的行为规则,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回头看”等方式,检验其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加快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完善的事项,健全制度和规矩,持续进行整改。

    省委巡视工作开展以来,湘煤集团虽然在整改落实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深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以这次巡视和整改工作为新的起点,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把巡视整改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劲动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把集团公司建设成以煤为本、有限多元,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并举的大型投资控股集团而努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5983808(党委工作部)

          0731-85983856(纪检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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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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