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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党委就中秋、国庆节下发通知要求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3年09月13日

坚决刹住中秋、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本网讯) 在中秋节和国庆节临近之际,集团公司党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坚决刹住中秋、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委狠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八条禁止,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九不准”、“五禁令”,集中精力抓好改革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节日期间,全集团各单位、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省委“八条禁止”要求:一是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与赠送月饼、节礼和违规收受月饼、节礼;二是坚决禁止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银行卡等财物;三是坚决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四是坚决禁止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五是坚决禁止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务用车;六是坚决禁止名目繁多、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七是坚决禁止组织或参加各类公款旅游、度假活动;八是坚决禁止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通知强调,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八条禁止”要求,带头落实集团公司作风建设“九不准”、“五禁令”。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守土有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督促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禁令,对于各种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坚决制止、及时纠正,确保本单位不发生违反省委“八条禁止”和集团公司“九不准”、“五禁令”的事情。

通知还公布了集团公司纪委监督和举报电话,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对本单位领导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监督。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贯彻本通知精神,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广播、电视及宣传橱窗等对本通知精神进行宣传,让矿区广大职工及家属知晓本通知精神,以便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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