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金星 俊明 粟 婧报道)日前,集团公司就加强全面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管理行为,落实预算管理责任,颁布考核办法,强调提高预算编报质量,提高预算精准性,推动预算管理上水平。
《考核办法》确定了6大原则:一是全面原则。要把全面预算作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纲领。对全面预算管理中的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全部纳入预算工作考核范围。二是科学原则。预算编制必须采用“量、本、利”等科学、先进的方法进行,做到数据翔实,分析透彻,编制科学。三是精准原则。预算必须准确,力求实现精准。四是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执行结果评价经营业绩和预算管理工作质量。通过严格的考核,促使责任单位适时分析控制预算,不断修正预算偏差,确保企业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五是时效原则。按预算的月度、年度周期,执行完毕必须立即考核,以促使预算工作及时改进,预算管理不断创新。六是例外原则。对影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政策重大变化、重大自然灾害等,实事求是地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为强化预算考核工作,集团公司设立预算考核委员会。预算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任由董事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审计、考核的领导担任。财务、劳资社保、人力资源、审计、企管业考、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
各原煤、非煤单位是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负责按集团公司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及时提供全面、科学、准确、规范的预算资料;集团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指导原煤、非煤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负责本部门联责指标的汇总、审查和执行过程的检查监督,负责联责指标执行偏差分析,制定纠偏措施。
集团公司预算考核对象为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业务预算、财务预算、资本预算的负责人;集团公司总部有联责指标的部门负责人。
《考核办法》要求,全面预算工作必须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制度。各单位和总部相关部室应分月度、年度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对全面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偏差进行全面跟踪分析,分月度、季度、年度形成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各部门和单位月度预算考核意见,须在25日前报集团公司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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