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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重拳整治非法煤矿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0年03月04日

 

凡举报经查实可获1000至10000元奖励
    3月1日下午,湖南召开全省深化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会议研究部署全省深化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对“问题”煤矿“坚决关,立即停。”副省长刘力伟出席会议。
  会议明确了6类必须坚决依法取缔和关闭煤矿和井筒:一是非法开采和关闭后反弹的煤矿;二是已吊(注)销证照应关未关煤矿,或资源整合设计不予利用的井筒;三是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界的、同一煤矿1年内发现2次超层越界行为的,或在国有大矿范围内超层越界开采并严重威胁大矿安全的;证照到期、资源枯竭且无法扩界的煤矿;四是列入资源整合技改范围但至今未实施整合技改工程或未报批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擅自组织施工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五是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或年生产能力6万吨以下(含6万吨)煤矿发生较大事故,以及年生产能力6万吨以上发生2起较大事故的煤矿;六是限期关闭资源储量相对较少且不再进行技改的煤矿。
  会议同时也明确了6类必须立即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
     省政府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非法煤矿和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凡举报非法煤矿或井筒,经查实的每处奖励举报人1000元至10000元。举报电话:省煤炭工业局,0731-82765123;省安监局,0731-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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