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郭社青 报道)为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家属及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白沙局从今年1月1日起推行安全生产事故与重大隐患举报制度,并将管理局和各公司的电话、电子邮件、信函联系方式公之于众。
该局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向管理局、公司举报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等。接到举报的单位必须立即成立由纪委、人力资源、工会、安全技术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在7天内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举报情况属实的,应在30天内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管理局或集团公司。该局同时实行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政策。对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的举报人给予200至1000元的奖励。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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