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俊明报道) 日前,集团公司印发一号文,下发了《关于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2008年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4项工作目标、13项工作措施,要求各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实现集团公司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4项工作目标是:原煤生产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省安委下达的指标内,百万吨死亡率“控3争2”;各原煤公司、矿井力争零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较大非伤亡事故,大幅度降低瓦斯、煤层自燃、透水等未逐事故;矿井质量标准化达标率达95%以上,力争20%以上的矿井达国家二级以上等级,努力建设3~4对标准化样板矿井,3~4对瓦斯抽采和治理标准化样板矿井;矿区安全文化明显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确保矿区和谐稳定。
13项工作措施为:以创新的精神引领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方法,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继续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风险抵押金和事故责任行政追究制度,加大奖惩考核力度,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继续推行安全专职监管派驻制度;大力推行安全“精细化”管理;加大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力度;强化培训,努力提高员工队伍素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投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系统;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突出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强化安监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监管的力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管理;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弘扬先进安全文化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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