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刘斌 整理:本报通讯员刘国强
我参加工作已有27年,每当我从电视或报纸杂志上看到因“三违”而发生的事故时,眼前就会浮现我曾因违章在主井蹬钩而险些酿成事故的一幕,现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1985年8月的一天中班。我在128轨道上山井底车场打点挂钩,因当班运输量不多,两个小时便把材料提升到位。我想反正事已做完,何不出班看电视。于是,我快步来到主井底车场,因未到出班时间,没有人车坐,要出早班,只能走路爬700多米斜井上山,辛苦的程度可想而知。于是想到了蹬钩出班。我把这个想法跟信号工一说,由于都在一起上班,平时也玩得好,信号工明知这样做是严重违章,碍于情面,也不好阻拦。得到信号工默认后,我跳到已经徐徐启动的五辆装满煤的重车上,随着提升车速加快和矿车“轰隆隆”的颠覆声,我提心吊胆坐到接近井筒的中间地段时,异常的情况发生了,从上往下的五个空车发出了异常的响声,凭经验判断肯定是空车掉道了,更可怕的是由于矿车掉道后,靠着重力的作用,继续往下溜动,强列震动使连接矿车的扦销脱出,最下端的两个空车犹如脱绳的野马飞奔而下,火星飞溅,当时我心里想“完了”,但求生的愿望不允许我坐以待毙,我一个纵身从车上跳下,由于强大的惯性,我站立不稳,重重扑倒在水沟里,顿时撞得鼻青脸肿,眼冒金星,待我醒过神来,刚想站起,两个空车从我身边飞驰而下,我望着飞滚的矿车,我发愣了,半天才缓过神来。
我的违章行为严重地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中第372条中“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之规定。事后,我受到了安监部门的严厉处罚。
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我再揭伤疤,旧事重提,就是希望能给自己及身边的工友再一次敲响安全警钟。蹬钩是一起严重的“三违”,我希望工友们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训,千万不要干违章违纪的事。违章等于自杀,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同时也奉劝一些人,当你看到有人违章时,不能袖手旁观,一定要及时制止,这是对违章者本人、对企业和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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